经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海口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名称从 2011年6月 8日正式启用。原公司名称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自2011年6月8日起停止使用,凡自2011年6月8日之后使用原名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及产生的后果均与我公司无关。原公司所有债务债权由“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承,原公司名称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继续有效。公司更名后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