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6年春节期间“纠‘四风’过廉节”明察暗访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国资纪〔2016〕5号)要求,海旅集团纪委在1月28日至2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了2016年春节期间“纠‘四风’过廉节”明察暗访活动。
2月4日至5日、2月17日,按照《海旅集团2016年春节期间开展“纠‘四风’过廉节”明察暗访活动方案》,海旅集团明察暗访工作小组由集团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分别两次对集团本部各部门及直属6家二级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了员工上班工作纪律及工作专注情况,公车私用、公款购物送礼及违规发放津贴和福利的情况。明察暗访工作小组每到一家单位,首先在办公现场进行工作纪律实地检查,随后召集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企业“过廉节”的具体工作落实情况。
经过集团明察暗访工作小组在春节前后进行的两次集中明察和春节期间值班领导的暗访,集团本部各部门及假日海滩公司、景区物业公司、优拉公司、市中旅、咨询公司以及海口戏院直属6家二级企业均不存在工作纪律、公款娱乐消费、公车私用、违规聚会及违规发放各类津贴福利等五个方面的廉洁作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