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旅集团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守纪律,讲规矩”和廉洁从业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中共海口市国资委纪委关于深化违纪违规等问题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本着抓早抓小、治在平常,坚持常态监督和“治病救人”的原则,集团党委组织开展2015年“四风”十大专项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活动,责成集团纪委会同集团财务部及各下属企业财务部围绕“公款私用”、“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的整改重点,在全集团深入开展违纪违规等“四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工作。
集团纪委首先制定《海旅集团“四风”专题问题自查及整改报告表》,下发集团财务部及各下属企业财务部。按照初步筛查、情况说明、具体整改等工作步骤,领导班子成员、各下属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将按照要求针对“公款私用”、“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专项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整改,此项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