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岸线基础设施灾后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对《海口市岸线基础设施灾后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海口市岸线基础设施灾后应急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连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U2ipGoxtRhQwnFj8nzLcA
提取码: rc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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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