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工作安排,决定对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项目珊瑚礁移植施工单位进行询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项目珊瑚礁移植施工。
2、报价控制价:218.00万元。报价应为含税价且不得大于等于控制价,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恶意报价。
施工费用最终不得超过发改部门概算批复或主管职能部门有关批复。
3、服务期限:60日历天(15日历天完成移植)。
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项目位于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陆域,粤海铁路轮渡南港码头北防波堤的北侧,新海中路西侧。主要包括:拟新建透水平台和排海方沟,透水构筑物面积约 2.17 万㎡,排海方沟长度为 116.9m;新建东挡土墙 186m,新建北挡土墙 116.9m;工程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本次涉及迁移块状珊瑚1285株,枝状珊瑚166株,共计1451株。
采购服务内容:完成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项目珊瑚礁移植施工并确保成活率达80%以上,及协助完成相关后续附属相关工作。
二、报价文件中的材料要求
除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
4、声明函(参加投标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等内容)
6、单位资质要求:无要求。
7、人员要求:人员资质无要求,但须确定负责人及服务团队,并附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清单证明(含2月)。
8、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要求。
9、提供报价计算方式(注明企业税率,含税价,不含税价,税费等)。
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按照否决投标处理,即使中标后发现的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视情节取消其今后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三、报价文件及封装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电子报价文件PDF格式1份(U盘),逐页盖公章,关键位置及落款位置须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及章须清晰可见。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无需提供报价文件纸质件。
2、封装要求:U盘密封盖公章,封套写明采购单位、报价单位、项目名称(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项目珊瑚礁移植施工单位询价)、投标报价时间(2022年3月24日)。
四、请报价单位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3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扬帆工场。
开标时间: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集团建管中心符工 联系电话:0898-68511631
附件询价文件:userfiles/1647824491.doc